(一)客户提供需抵押贷款车辆的材料;
(二)由借款方评估人员对需抵押车辆进行评估;
(三)借款方与贷款方协商抵押车辆价值;
(四)借款方与贷款方签订武汉车辆抵押合同并同时进行公证;
(五)借款方与贷款方至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并办理相关证明;
(六)贷款方将车辆行驶至借款方所指定的停车场,将所有车钥匙交我公司保管借款方开出收件清单同时交付抵押款额;
(七)抵押期满后,由贷款方至借款方办理还款解除抵押手续,偿还全部借款,配合借款方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车钥匙;
(八)贷款期满后,如客户未至我公司办理续抵或解除手续的,借款方将按照车辆抵押贷款规则进行绝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