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员范围
从事社会科学及相关专业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近5年聘任期间年度考核在称职(含)以上。
3.申报副研究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后,从事助理研究员工作5
年(含)以上;
(2)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后,从事助理研究员工作2年(含)以上;
(3)工信厅人54号文件规定的破格评审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4.申报研究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后,从事副研究员工作5年(含)
以上;
(2)工信厅人54号文件规定的破格评审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5.外语水平达到要求:
申报研究员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申报副研究员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B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或
者符合工信厅人54号文件有关免试规定。
6.计算机能力达到要求: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或者符合工信厅人54号文件有关免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