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仅仅是商业预付卡的一种,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类似的预付卡有很多,比如理发店、美容院等,都会劝我们办卡,存入一定的金额后再消费。
商业预付卡,以预付和非金融主体发行为典型特征,也就是先支付后消费,同时发卡的机构属于非金融主体,即不是银行。
按发卡人不同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另一类是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
购物卡有何“猫腻”?
购物卡由于是固定金额,又是非实名制,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很容易遇到丢失或者没有用完余额等情况。
关于购物卡的回收,形式有很多种,当中的猫腻也很多。有媒体报道,有很多黄牛收卡后,再以高于回收价1-2个百分点卖给“大黄牛”,而“大黄牛”再把购物卡返售给发卡公司或贩卖给各类组织来变现。作为预付卡的花费场合,各大商场和美容美发、加油站、餐饮、医疗等也获益匪浅。
看到这里,也许您会问:我们该如何防范潜在的风险呢?国家从宏观层面做出了措施。比如《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一次性购买1万元及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即购物卡)的单位或个人应进行实名登记,且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除了购买需要实名制以外,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