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口货运中遇到运费到付时,要先与业务合同查对。
要熟悉整个货运各个环节的业务及技术要求,事先准备好相关单证,避免产生可能出现的滞报金(关税方面)、滞纳金(关税和承运人方面)和仓储费用(港口和货代方面)。
根据对货物重或体积对运费的影响,合理考虑货物的包装。
除了事先商定的运费之外,与货代结算时要仔细检查所有的单证,特别是运单上的体积和重量是否与实际的相符。
对每一票货产生的费用逐相记录,并定期加以分析。
国际快递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是,各国快递环境的差异,尤其是快递软环境的差异。不同国家的不同物流适用法律使国际快递的复杂性远高于一国的国内物流,甚至会阻断国际快递;不同国家不同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会造成国际快递处于不同科技条件的支撑下,甚至有些地区根本无法应用某些技术而迫使国际快递全系统水平的下降;不同国家不同标准,也造成国际间“接轨”的困难,因而使国际快递系统难以建立;不同国家的风俗人文也使国际快递受到很大局限。
国际快递运输涉及到国际关系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涉外活动。国际快递运输是国际贸易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组织货物运输的过程中,需要经常同国外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广泛的业务联系,这种联系不仅是经济上的,也常常会涉及到国际间的政治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涉外活动。因此,国际快递运输既是一项经济活动,也是一项重要的外事活动,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用经济观点去办理各项业务,而且要有政策观念,按照中国的对外政策的要求从事国际运输业务。
国际运输中快递对包装的一般规定:
⒈货物包装必须坚固、完好、轻便,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物漏出、散失。
⒉包装的形状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并且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
⒊在特定条件下承运的货物、动物,如鲜活易腐货物等,其包装应符合对各货物的特定的要求。
⒋对特小快件货物(如小件样品),必须外加一定体积的木箱或纸箱包装(用填充料衬垫等),包装后整个快件货物的体积长、宽、高合计不得少于40CM,小一边不得少于5CM。
⒌包装内的垫付材料(如木屑、纸屑)不能外漏。
⒍如果货物的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应向发货人作出说明,要求发货人改造或重新包装后方可出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