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无论哪一种,其宗旨与任务是相同的。
在临终阶段,癌症病人除了生理上的痛苦之外,更重要的是对死亡的恐惧。美国的一位临终关怀专家就认为“人在临死前精神上的痛苦大于肉体上的痛苦”,因此,一定要在控制和减轻患者机体上的痛苦的同时,做好临终患者的心理关怀。
病人进入濒死阶段时,开始为心理否认期,这时病人往往不承认自己病情的严重,否认自己已病入膏肓,总希望有的奇迹出现以挽救死亡。当病人得知病情确无挽救希望,预感已面临死亡时,就进入了死亡恐惧期,表现为恐惧、烦躁、暴怒。当病人确信死亡已不可避免,而且瞬间即来,此时病人反而沉静地等待死亡的来临,也就进入了接受期。
一般说来,濒死者的需求可分三个水平:①保存生命;②解除痛苦。
因此,当死亡不可避免时,病人的需求是安宁、避免骚扰,亲属随和地陪伴,给予精神安慰和寄托,对美(如花、音乐等)的需要,或者有某些特殊的需要,如写遗嘱,见见想见的人,等等。病人亲属都要尽量给予病人这些精神上的安慰和照料,使他们无痛苦地度过人生后时刻。
中国内地现代安宁疗护起源于1988 年 7 月天津医学院(现天津医科大学)临终关怀研究中心的成立,这是中国家安宁疗护专门研究机构,该中心还建立了中国家临终关怀病房,成为中国安宁疗护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1988 年 10 月上海市南汇老年护理医院建立,开展临终关怀服务。1992 年 5 月首届东方临终关怀国际研讨会在天津举办,时任卫生部长的陈敏章发表讲话,充分肯定了临终关怀事业,并决定将其纳入全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其健康发展。 [3]
安宁疗护与安乐死的区别
“安乐死”(euthanasia)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安乐死指对处于生命终末期无法救治的患者停止或使用,让其死亡结果自然发生或者无痛苦地死去。根据一般的安乐死分类方法,可分为积极安乐死和消极安乐死,还可以分为自愿安乐死、非自愿安乐死和无法知悉本人意愿的安乐死。积极安乐死是指采用积极的措施去结束垂危患者弥留在痛苦之中的生命,具体做法是给患者注射毒剂或服用毒性药品等。平时人们所说的安乐死是指积极安乐死。积极安乐死是用人道的方式,使患有不治之症的患者在无痛苦的状态中结束生命。
安乐死与安宁疗护有许多相同的地方,比如目的都是为了减轻患者痛苦,后果都是造成患者死亡,但二者之间还是有许多区别。
安宁疗护的目标
现代安宁疗护之母西西里·桑德斯博士 ( Dame Cicely Saunders) 提出的安宁疗护目标是:消除内心冲突、复合人际关系、实现特殊心愿、安排未完成的事业、与亲朋好友道别。
1. 减轻患者痛苦:安宁疗护的目的不再通过积极方式疾病,而是通过控制各种症状,缓解症状给患者带来的不适,减轻患者痛苦,提高其生活质量。
2. 维护患者尊严:通过尊重患者对生命末期的自主权利,尊重患者的文化和习俗需求,采取患者自愿接受的方法,在照护过程中,将患者当成完整的个人,而不是疾病的代号,提升患者的尊严感。
3. 帮助患者平静离世:通过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交流,了解患者未被满足需要、人际关系网络及在生命末期想要实现的愿望,并帮助其实现,达到内心平和、精神健康的状态,患者能平静离开人世。
4. 减轻丧亲者的负担:通过安宁疗护多学科队伍的照护,减轻家属的照护负担,并给丧亲者提供居丧期的帮助和支持,帮助丧亲者度过哀伤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