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可在以下几个方面为癌症防治工作作出有益的贡献:
①研究影响癌症发生与扩散的心理及社会因素;②对癌症病人生活质量的估价;③缓解症状与控制癌症疼痛的措施;④了解病人病危死亡的过程。
为了实现现代医院的管理目标及处理好病人的临终关怀,需要有相对独立或专门的临终关怀机构,国内外已发展起来的几种形式是:
①附属于医院的临终关爱;②附属于基层保健网的临终关爱; ③社会及家庭护理项目中的临终关爱;④独立的临终关爱机构。
继圣克里斯托弗临终关怀院之后,临终关怀首先在英国得到了快速发展,英国各地参考其模式逐渐建起临终关怀院。英国卫生部制定了临终关怀院指南,并将国民医疗保险体系纳入临终关怀,建立相关制度加强对临终关怀工作的监督。截止到 2016 年英国临终关怀院约 220 家。由于英国政府重视, 民众认知和参与程度高,服务模式多样化等特点,英国成为了世界临终关怀的典范。经济学人智库 ( 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EIU) 在 2010 年 40 个国家和 2015 年 80 个国家发布的死亡质量指数报告中,英国死亡质量指数均排名。继英国之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 60 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开展了临终关怀服务。1980年,美国将临终关怀纳入国家医疗保险法案。1996年美国因癌症死亡的患者中,43. 4%的人接受临终关怀服务。1999 年 50 个州中共有 43 个州以及哥伦比亚地区将临终关怀纳入了医疗援助计划。目前美国临终关怀机构有近 3650 家,且从业人员素质较高,具备专业化服务水平。在亚洲,日本是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早的国家之一。1981 年日本早的安宁疗护医院圣立三方医院在浜松成立,同年厚生省发布了《临床医生指引》,规范化指导安宁疗护实践。生命终末期患者接受安宁疗护服务可达 99% 以上,日本国民对临终放弃抢救已达成共识。目前日本的安宁疗护形式包括独立型、病院型、指导型和家庭型四种,主要着眼于家庭型居家照护。 [3]
社区服务模式
社区安宁疗护为终末期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机构、门诊及居家模式相结合的安宁疗护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应当到本区县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为终末期患者及家属提供住院、门诊、居家基本服务,满足患者及家属在身体、心理、社会及精神方面的需求。
居家服务模式
居家安宁疗护在家庭环境下,为处于生命终末期的患者提供缓解症状、舒适护理等服务,帮助患者解除生理、心理、社会和精神的痛苦,满足患者在家中接受照护和离世的愿望,使其能安详地度过人生的后阶段,有尊严地辞世。同时帮助家属减缓失去亲人的痛苦,积极地面对生活,终提高患者及家属在各个阶段(从疾病诊断到居丧整个过程)的生活质量。
提供居家安宁疗护的医护人员可以来自医院、宁养院、安宁疗护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服务对象为愿意接受居家安宁疗护的终末期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