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供应链业务,主要具有以下这些特点。
1、 首先需要有一个大型优质的企业来作为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企业,因为大型优质企业原材料采购以及商品的销售都会非常稳定。
2、 供应链融资的对象包含了整个商品供应链上资质较好的相关企业,这些企业都符合银行融资的规定,运费指的是单一企业。另外,供应商,核心企业以及分销商之间有统一的融资渠道,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供应链的融资成本。
3、 一般来说,一家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以及下游经销商都是中小规模的企业,那么这些中小企业就可以借助到核心企业的信誉以及履约能力,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
4、 商业银行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审批,这样可以降低融资的评级以及授信担保门槛,从而操作流程会更加简化。
5、 多使用融资产品组合,这样也能让供应链融资产品更加多样化,比如,将国内保理和订单融资相结合,将商品融资和预付款融资相结合。
链式融资为组合关联授信,着重分析产业链内各企业主体执行合同的履约能力,围绕产业链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销售的产业链条,全过程分析供应商、制造商、经销商、零售商、终用户等不同主体融资需求,融资融信,深入挖掘产业链的价值潜力,并有效控制银行信用风险。
尽管供应链上产生利润的环节很多,但的利润回报总是来源于高附加值产品和终端产品。在供应链的产品形态不断被加工制造转化的同时,银行或金融机构通过为配套企业安排优惠融资,实际上也就扩大了核心企业的生产和销售;同时,核心企业还可以压缩自身融资,从供应链整体增值的部分直接获利,实现“零成本融资”甚至“负成本融资”。
供应链上的“融资”行动,推动了供应链上的产品流动,实现从低端产品向高端产品的转换;进而,可以向整个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产品要效益,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间接地为核心企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带来更多的利益。
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SCF,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银行层面),也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一种融资渠道(企业层面)。
指银行向客户(核心企业)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这些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贷款及时收达的便利,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货融资服务。(简单地说,就是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
以上定义与传统的保理业务及货押业务 (动产及货权抵/质押授信)非常接近。但有明显区别,即保理和货押只是简单的贸易融资产品,而供应链金融是核心企业与银行间达成的,一种面向供应链所有成员企业的系统性融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