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费廷 类似于保理的一种服务,指的是债权人将其名下所持有的债券转让给金融机构或其他投资者以换取现金的行为。福费廷业务主要针对中长期的出口贸易融资需求,特点是金融机构买断债权后承担债务人违约风险。福费廷业务可以使出口商完全规避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债务人的信用危机等潜在风险。通常用于长期项目合同支付、政府背景的大额融资等领域。
福费廷业务的特色,是出口商转嫁风险的依据。福费廷业务项下银行对出口商放弃追索权的前提条件是出口商所出售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因此,银行通常在与出口商签订的福费廷业务协议中约定,如因法院止付令、冻结令等司法命令而使该行未能按期收到债务人或承兑/承付/保付银行的付款,或有证据表明出口商出售给该行的不是源于正当交易的有效票据或债权时,银行对出口商保留追索权。
福费廷的产品特点:
1、终局性融资便利:福费廷是一种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便利,您一旦取得融资款项,就不必再对债务人偿债与否负责;同时不占用银行授信额度;
2、改善现金流量:将远期收款变为当期现金流入,有利于您改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从而避免资金占压,进一步提高筹资能力;
3、节约管理费用:您不再承担资产管理和应收帐款回收的工作及费用,从而大大降低管理费用;
4、提前办理退税:办理福费廷业务后您可立即办理外汇核销及出口退税手续;
5、规避各类风险:叙做福费廷业务后,您不再承担远期收款可能产生的利率、汇率、信用以及国家等方面的风险;
6、增加贸易机会:您能以延期付款的条件促成与进口商的交易,避免了因进口商资金紧缺无法开展贸易的局面;
7、实现价格转移:可以提前了解包买商的报价并将相应的成本转移到价格中去,从而规避融资成本。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
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