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费廷即未偿债务买卖,也称包买票据或票据买断,就是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承兑的,或经第三方担保的,期限在半年至五六年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地售予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或大金融公司,提前取得现款的一种资金融通形式,它是出口信贷的一种类型。
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利用这一融资方式的出口商应同意向进口商提供期限为6个月至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贸易融资;同意进口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福费廷业务是一项高风险、高收益的业务,对银行来说,可带来可观的收益,但风险也较大;对企业和生产厂家来说,货物一出手,可立即拿到货款,占用资金时间很短,无风险可言。因此,银行做这种业务时,关键是必须选择资信十分好的进口地银行。当出口地银行作为包买商时,债权凭证必须由包买商接受的银行或其他机构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进行保付或提供独立的担保。
出口商向包买商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出口商情况介绍,经工商局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进口商情况介绍;
3、交货情况及进口许可证(若需要);
4、信用证及其项下全部修改、贸易合同副本、全套出口单据及签字、文件真实性的证明等文件;
5、保函或银行本票副本及《转让书》;
6、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