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票据质押:
用应收票据而不是现金支付货款,可以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缓解财务压力。
其实还有一种方式比转让应收票据更加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那就是质押。
与背书转让应收票据相比,质押的方式使开出的应付票据到期日肯定可以再晚一些日子,这中间资金的利息就归公司享有了。
按照七天通知存款1.71%利率计算,能延长10天以上的汇票背书转让就不如质押重新开票划算了。
至于贴现应收票据要付贴现利息,就更不可取了。
4、卖出回购:
企业一旦出现临时性流动资金周转紧张局面,票据贴现也是是一种非常合适的短期融资途径。
但是在办理之前如果能能确定用款时间的企业还可以在卖出票据(即贴现)时和银行签署回购协议,在资金流回时重新购回卖出的票据,这样可以少付贴现利息。
6、票据拆分:
银行承兑汇票拆分业务是指客户将其持有的大面额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银行或中融票据,为其承兑多张银行承兑汇票,多张汇票金额合计等于大面额汇票,到期日晚于大面额汇票,但不超过6个月。
一些企业在商品交易中获取较大面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又需要向其多家供货单位分别付款,付款金额又往往小于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
如将其贴现后付款,需支付贴现利息,增加财务费用;
如果银行将其换开成多张小面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可便于企业对外付款,且节约费用支出。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融资申请人条件:
以建设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融资业务为例: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批准依法注册登记;
2、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3、生产经营正常、信誉良好,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质押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人,需开办企业网银等电子服务渠道,并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产品。
质票条件:
1、汇票尚未到期,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至到期日不超过六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至到期日不超过一年;
2、汇票的出票人与申请人不得为同一人;
3、汇票不处于挂失止付或公示催告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