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同时按照存在形式,票据又可以分为:纸质承兑汇票、电子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债权人开出的要求债务人付款的命令书。当这种汇票得到银行的付款承诺后,即成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短期的融资工具,期限一般在30天到180天,90天的为普遍。银行承兑汇票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给予的信用支持。中国的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为1000万元(实务中遇到过票面金额为1亿元)。
商业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即为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商业承兑汇票不附带利息。
承兑汇票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本票式,另一种是委托式。本票式承兑汇票是一种可以在到期日之前随时向银行兑现的票据,而委托式承兑汇票则需要在特定日期或期限内向收款人付款。本票式承兑汇票通常用于短期贷款,而委托式承兑汇票则更适用于长期贷款和交易。
承兑汇票具有以下特点:
1.信用保证:承兑人的签名或注明“承兑”等字样,表明该票据的付款责任由承兑人承担,因此该票据具有很高的信用保证。
2.流通性强:承兑汇票可以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在不同的交易中进行流通。
3.收付方便:承兑汇票可以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收付,双方不需要在同一地点或同一时间进行交易。
4.期限灵活:承兑汇票的期限可以根据双方协议进行调整。
5.可转让性:承兑汇票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给第三方。
质押背书是一种特殊的质权设定方法,与普通质权比较,效能不同。
1、贷款人歹意或许有重大过失从事收据贷款的,质押行动无效。
2、背书人在收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这以后手对此收据进行质押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当收据责任。
3、出票人在收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这以后手以此收据进行质押的,通过质押获得收据的持票人不享有收据权利。
4、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收据案件胶葛若干问题的规则,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依质押收据再行背书或许背书转让收据的,背书行动无效。
5、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在完成债务时,不限定在设置的债务范围内,而是能够依收据恳求系数收据金额的完全给付。当然,这时可能发生背书人向被背书人恳求返还超过金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