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所述的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的足额的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如果购买的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该怎么办呢?事实上,只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就可以了。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假如说购买的是二手房,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又该如何处理?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了必须要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还需要有什么条件呢?那就是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即没有被吹债。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时,被要求必须要符合以下的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是不允许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一定的风险。
个人贷款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国家兴起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战后西方零售贷款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各金融机构之间竞争日趋激烈,认识到零售业务的重要性;二是战后西方经济发展比较稳定,个人收入提高,人们乐于利用贷款进行消费;三是各种征信机构大量出现,使银行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中国个人贷款已在深圳试点推行,希望能刺激中国的金融行业更多渠道的发展,多方向,多样化发展。在北京也出现了非银行性质的专业金融机构,它们提供专业的小额个人信用贷款服务,堪称为业内先河,其理财产品也在不断完善中,费率也与能够提供信用贷款的银行相仿。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