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出现错字时, 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 24 小时制记录,具体到分钟。
规范住院病历书写名称:
1、住院病历是患者在住院期间的全部诊疗资料,必须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名称规范书写,如: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 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 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不得随意用“入院志”、“住院志”、“住院记录”、“再入院志”等名称。
2、病程记录:分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不得用“首次病程志”、“首程记录”、“术后志”“术后首程” 等不规范名称。
3、转科记录:不用“转出志”、“转入志”等。
4、阶段小结:不用“病历小结”、“月小结”等。
5、出院记录:不用“出院小结”、“出院总结”等。
6、交、接班记录:不用“交、接班志”等。
7、死亡记录:不用“死亡小结”、“死亡总结”。
8、手术记录:不用“手术志”、“手术总结”等。
9、手术同意书:不用“手术协议书”、“手术合同书”等。
10、规范诊断:
(1)入院记录应用初步诊断,出院诊断;
(2)24 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用入院诊断,出院诊断;
(3)24 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入院诊断,死亡诊断;
(4)交(接)班记录,入院诊断,目前诊断;
(5)转科记录,入院诊断,目前诊断;
11、首次病程记录中的诊疗计划,不能用“诊疗意见”、“计划”等。
诊断证明: - 诊断证明是一种由医生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文件,用于确认患者患有某种疾病或健康状况。 - 它通常只包含简单的信息,比如患者的姓名、身份证号、诊断结果、医生签名以及医院印章等。 - 诊断证明主要用于办理保险理赔、请假手续、申请病假或其他需要提供健康状况证明的情况。
办理休学需要的证明材料包括:
一、身份证明:学生本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这是申请休学的必备材料之一,因为只有确认了学生的身份,学校才能进行后续的审核。
二、监护人证明:学生本人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监护关系证明。例如,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则需要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监护人不是学生的父母,则需要提供与学生的亲属或法律关系证明。
三、疾病诊断证明:学生本人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这包括但不限于疾病诊断报告、住院证明、手术记录等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将用于证明学生确实因病需要休学,以便学校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
四、学校同意休学证明:在申请休学时,学生需要提供学校同意休学的书面证明。该证明应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表示学校同意学生暂时停止学业。
除了上述基本材料外,不同学校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例如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父母离异证明、意外事故证明等。申请人应根据学校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