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 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 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须有资质医师(护士)签名。
门(急)诊病历格式及记录内容:
1、门诊病历本 :即目前各医院门诊应用的有患者保存的门诊简要病历。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对于任何一个单位来说,都是不能随便请假的,要想请假,那是需要病历单的,但是,如果你没有病,只是有一些心理不舒服或者情绪不对头,那样医院是不会给你开具证明的,但是,而你确实又不想去上班,带着这样的情绪去上班,不论是对自己、对别人还是对公司都是非常不利的,对自己,情绪不稳,极容易说错话,让别人误解你;对别人,你极有可能言语冲撞了对方,让你与同事的关系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对公司,如果你的工作比较精细,出了错,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这一切的不良后果,不论是哪一样都是严重的,都会让你今后的工作之路变得艰难起来,这时的你,就不如开具一纸医院证明,在家休息几天,调整一下自己不良的情绪。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