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七项职责,一是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生产责任制,加强生产标准化建设;二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是保证本单位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是组织建立并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事故隐患;六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是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企业而言,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有所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生产的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通常指虽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在一般情况下,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也是企业实际控制人。但是,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背后往往另有实际控制人,他们对企业的重大事项有终的决策权。其他负责人是指主要负责人以外的有关负责人员,比如生产经营单位一把手以外的副职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