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评审和相关政策: 1、开展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要统一政策,统一程序,统一组织,全省只设一个评委会,评委会由省职改办直接掌握,评审工作由省职改办负责组织实施。 2、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不搞经常化评审,具体几年评一次,由省职改办根据情况安排。 3、经评审批准获得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属事业单位的,要在单位总体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内聘任和兑现工资待遇,其中,职务工资档暂按本职务系列高级工程师职务等级工资标准的第五档执行;属企业(含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可根据本单位需要自主聘任和确定工资福利待遇。 4、政府机构改革后中央部委下放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过去如果本系统评审过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其已经取得的资格和待遇予以保留,今后一率按省里统一要求进行评聘。 开展正高职高级工程师评聘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条件,重视质量,积极稳妥把这项工作做好。
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理论水平 ,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高级工程师的资格获取非常困难。一般来说需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2、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或者相关奖项。 满足条件后的高级工程师可申报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或者教授级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