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A、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B、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E、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