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可拆分流转,支付属性增强。票据可拆分是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的重要创新功能。出票人既可以签发固定金额的票据,也可以签发以标准金额,小单位为 0.01 元票据组成的票据包。拆分后的票据包可根据实际需求持有或继续拆分办理贴现、质押、背书转让等业务。
不得转让标记撤销。原被背书人可申请发起对“不得转让”标记的撤销申请。因误操作而将票据标记为不得转让,在ECDS系统中或许只能哑巴吃黄连,默默守护或是联系承兑人提前兑付,这一问题在新系统中终于得到了解决。
兑现人需要向商业承兑人提出兑现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汇票原件、收款人身份证明等。
商业承兑人需要审核兑现申请,如果审核通过,则可以向兑现人支付汇票金额。
兑现人收到商业承兑人的支付后,需要将汇票金额支付给收款人,并将汇票原件交给收款人。
银行承兑汇票的特点
1、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长不超过12个月(纸票6个月);
2、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
3、银行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可流通;
4、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
5、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