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是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向受益人所做的一项书面承诺或保证。这项承诺或保证是否可靠,可以判断的依据是开证银行的资信。资金雄厚、作风正派、信用良好的开证银行开立的信用证,才可能对付款起到可靠的保证作用。因此,受益人关心的是开证银行的资信问题。
开证银行可以在接受请求后开证,也可以主动开证。几乎所有的信用证都是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而开立的,但银行也可以自己的名义主动开证。银行自己主动开证,由此产生的信用证仍构成开证行的同样承诺,受益人所享受的信用证项下的权利不受影响。
信用证是独立于可能作为基础交易的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之外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含有关于该合同的任何授引,银行也与该合同完全无关或不受该合同的约束。因此,银行承付、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提出的因其与开证银行或与受益人之间关系而产生的索赔或抗辩的约束;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银行之间或申请人与开证银行之间所存在的合同关系;开证银行应劝阻申请人试图将基础合同、形式发票及类似的文件包含在信用证中作为信用证整体的组成部分。
不同的结算方式我们的出口商领取货物钱款的方式都不同。要么就不选择即期信用证这种交易方式,要么就尽量只和老客户使用即期信用证。这两种方法都是很好的规避即期信用证风险的手段,但是后一种方法更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