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消破格和评审前是否受聘的限制。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取得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正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正高级资格。
高级职称评审流程:先报送申报资料---由人社局进行条件审核----审核通过者材料入库(不通过退回)----通过后由人社局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评审会议)-----职称申报人才答辩----通过后办理职称资格证书。
高级职称评审流程:先报送申报资料---由人社局进行条件审核----审核通过者材料入库(不通过退回)----通过后由人社局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评审会议)-----职称申报人才答辩----通过后办理职称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