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排烟系统设计:防排烟系统是建筑物内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它能够防止火灾产生的烟雾对人员造成危害。在消防设计中,需要对防排烟系统进行的设计,包括排烟口、排烟风机、排烟管道等设备的配置和布置。
消防备案是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消防报备需要的材料有: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制度,其他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制度。不需要办理消防验收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 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消防报审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申报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如果是备案抽中的情况,还需要备案凭证及备案表。
身份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消防设计文件:包括消防设计专篇、全套施工图纸,以及加盖设计师注册章、审图机构章的图纸。
授权委托书:如果有委托代理,需要提供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图纸要求:所报审图纸必须是蓝图,并盖有设计单位报审章,附有装修所在层的原始平面竣工图。
消防验收意见书:原工程的消防验收意见书一份(复印件),98年以前竣工验收的不需要。
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施工许可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如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审核合格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