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证明书注意事项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在医院注册的医师,才有权开具疾病证明书。
2、医师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获得一定科学依据方可出具疾病证明书,不得单纯凭患者简单主诉,而不以医学科学检查为依据,或因人情关系,利用职权,滥用疾病证明书;不得伪造疾病证明书;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疾病证明书。
3、对诊断难度大,或诊断有分歧的疾病,不可出具诊断证明,更不能出具双重诊断证明,必须进一步检查得出准确结论。
4、属于公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其诊断证明必须经过会诊后,由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开具,科主任签字,方可盖章。
一般门诊病人假条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持续时间也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
住院病人出院后,对短期内难以康复的严重疾病,可一次休假3-6个月。3个月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签名,3个月以上的需医务科审核同意,假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现在可以开休学证明的病只有两种,一个是精神上的疾病,另一个就是传染性疾病。所以就看您自己的选择了。但是我不建议你开任何的疾病证明。因为这两种疾病将来对于您的就业是有非常大的影响的。除非严重到影响到您的正常生活了,就可以去办理休学。
疾病证明书开具和保管
1、凡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在医院注册的临床医师,可在医务科登记领榷疾病证明书》;换取时持存根对换,遗失者应登报宣布作废(登报费用自理),否则不得再领龋
2、已领取的疾病证明书,应由领取人妥善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外借他人使用。
3、严禁出具虚假证明、人情证明,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