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认证的法定效力 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规规定,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
计量认证历史和国际实验室认可情况 1947年,澳大利亚建立了世界上个国家实验室认可体系,并成立了认可机构澳大利亚国家检测协会(NATA)。60年代英国也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从而带动欧洲各国认可机构的建立。70年代美国、新西兰、法国也开展了实验室认可活动,80年代实验室认可发展到东南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实验室认证、认可制度。90年代初,我国颁布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JJG1021-90),建立了早的实验室认证/认可体系模型。由于国家计量法律中使用“认证”字样,“计量认证”其实质是对实验室的一种法定认可活动。
对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的程序 对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是严格按照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工作程序规定进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 向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提交计量认证申请资料(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 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对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中国计量认证CMA(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只有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才允许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章,盖有CMA章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1]计量认证不仅是诸多行业,尤其是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行业评价检测机构检测能力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也是第三方检测机构进入市场的准入证。如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所有从事该项目检测的机动车检测场所都必须通过计量认证,在报告上使用CMA标记;从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实验室也必须通过计量认证;对“非典”进行防范及控制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都是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