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大多数银行都开设了“转按揭”业务,如果买房人和卖房人在同一家银行贷款,可以很轻松地完成贷款转移。即使不在同一家银行贷款,由担保公司介入的担保函也能促成贷款转移,上下家的交易也显得流畅。“资”的主要发挥空间在一些投机客身上,他们想缩短房产交易时间以及贷款发放的等待期,于是宁愿付出多一点的成本实现资金快速流动。如今,随着一年内“转按揭”停止,一年外“转按揭”业务已名存实亡,这种“垫资”业务便趁虚而入,开始成为房地产交易中的常用手段。
无论是银行还是法律界,有关专业人士都提醒房产交易双方在使用这种“垫资”工具时须万分慎重。由于缺少了担保公司和银行的介入,这一交易过程风险重重。
过去的“转按揭”,主要是债务人的变更,即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因借款人转让已抵押给银行的抵押房产,贷款银行向购买该抵押房产的购房人(下家)发放贷款,同时,原借款人通过售房款归还贷款。这一切过程都由银行操作,买卖双方的风险都比较小。
倒贷(俗称循环归本)
针对客户在银行的贷款有剩余授信期限,单笔提款到期需要偿还本金,垫资方帮助客户归还银行本金,银行再次放款后资金归还垫资本金的业务。(如客户在银行的批款为3年授信或5年授信,单笔借款期限为一年)。
代购(买房垫资)
针对客户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房无法满足卖方全款购买的要求,垫资方帮助买方垫资完成买卖交易,过户之后通过银行贷款或者个人资金归还垫资本金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