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大多数银行都开设了“转按揭”业务,如果买房人和卖房人在同一家银行贷款,可以很轻松地完成贷款转移。即使不在同一家银行贷款,由担保公司介入的担保函也能促成贷款转移,上下家的交易也显得流畅。“资”的主要发挥空间在一些投机客身上,他们想缩短房产交易时间以及贷款发放的等待期,于是宁愿付出多一点的成本实现资金快速流动。如今,随着一年内“转按揭”停止,一年外“转按揭”业务已名存实亡,这种“垫资”业务便趁虚而入,开始成为房地产交易中的常用手段。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子还有100万元的贷款未还,而下家的首付款只有80万元,那么上家有20万元的贷款空缺无法还清。上家要有20万元的现金也就罢了,如果没有,这次交易很有可能无法完成,因为只有贷款付清,并办理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后,才能与下家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办理小产证。于是这20万元成为“垫资”的业务来源。
银行保证金: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需要提供各种保证金的情况。目前比较常见的保证金垫资业务是企业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垫资、开立银行信用证保证金垫资等。
赎楼(卖房垫资)
针对房屋买卖过程中,卖方有银行欠款或机构欠款,买方已经在银行获得批款,垫资方帮助客户还清欠款,配合买卖双方完成过户手续后通过买方购房款归还垫资本金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