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流程
1.借款人贷款前咨询: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借新还旧
针对客户找到新的“银行或机构(常说的下家)”已经批贷,但房产在“其他银行或机构(常说的上家)”有贷款尚未还清,客户自身不具备还款能力,我们可以帮助客户先结清原来债务,原贷款银行或机构将房产解除抵押登记,由新的批贷银行或机构完成抵押登记后放款资金偿还垫资本金的业务。(一般发生在客户在原贷款银行或机构的贷款即将到期,原贷款银行或机构不愿意再给客户续贷、或客户不愿意在原有银行或机构继续贷款的情况)。
接桥
针对客户在银行或机构的贷款即将到期,原有银行或机构不再给客户续贷,并且还未得到新的银行或机构给客户完成批贷的情况,垫资方帮助客户还款避免造成客户逾期(后期客户可以通过自有资金回款也可等新的银行或机构放款资金偿还垫资本金)。
赎楼(卖房垫资)
针对房屋买卖过程中,卖方有银行欠款或机构欠款,买方已经在银行获得批款,垫资方帮助客户还清欠款,配合买卖双方完成过户手续后通过买方购房款归还垫资本金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