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废旧木材回收利用缺乏强制性法规策扶持,许多废旧木材利用产品尚未纳入国家综合利用目录,基本享受不到政策优惠。由于废旧木材不能用农产品收购凭证,又没有专门废旧木材收购企业,大部分废旧木材收购通过农民个体形式进行,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废旧木材产业化进程。
废弃实体木材通过一定的处理可以用来生产刨花板(包括普通刨花板、水泥刨花板等无机刨花板) 和纤维板等人造板。目前,这些加工工艺技术虽已经成熟,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来自建筑方面的废弃实体木材常常带有金属夹杂物、织物、砂石颗粒、化学防腐剂和涂料等物质,这些物质会对现有的人造板生产工艺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木方的含水量在8%~12%为正常,这样在使用的时候才不会出现开裂和起翘的现象。通常木方的含水量与木方的干燥方式有关。蒸汽法的干燥效果,如果有专门的仪器,也可以进行检测。除了这些外,还可以有一些简单易行的方法:
1、手掂重量法:可以用手掂量掂量木方的重量,含水大的肯定要重一些。
2、手摸法:把手放在木方的上面,感受一下它的潮湿程度。
3、敲钉法:可以用长钉试着钉入木方内,如果很容易钉入的话,说明木方比较干燥,反之,则湿度比较大。
4、抖动法:可以把成品的木方,从一端用力抖动,如果质量不合格的,一般容易从中间一分为二断开。
5、眼观法:一根木方,从头到尾总共有多少个节疤,如果节疤显黑色,那就不行,安装的时候易断。
废旧木材是指已经完成原来使用功能后而被废弃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来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业产出的加工剩余物,运输业及包装业产生的废弃木质材料(如木质托盘、包装箱板、集装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园等地绿化过程中修剪树木产生的枝丫材与灌木,房屋建筑与拆迁产生的废旧木材,家庭及办公用木制品更新换代所产生的废旧家具(如桌椅、床、书橱、橱柜、木沙发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经过防腐、阻燃处理的废弃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铁路用枕木及输变压电用电杆等。废旧实体木材主要包括废旧家具、实木地板、门和窗户的边框、建筑工地上废弃的建筑木方、实木托盘、实木包装箱、房屋的檩条、梁、柱等。废旧实体类木材占废弃木质材料总量的2/3以上,其数量也相当可观,由于这些木材仍然在力学强度和功能上仍然保留着实体木材的性能,若对其合理有效利用,加工出的产品附加值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