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废旧木材回收利用缺乏强制性法规策扶持,许多废旧木材利用产品尚未纳入国家综合利用目录,基本享受不到政策优惠。由于废旧木材不能用农产品收购凭证,又没有专门废旧木材收购企业,大部分废旧木材收购通过农民个体形式进行,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废旧木材产业化进程。
如今市场上多见的建筑木方大约有五种,分别是辐射松木方,花旗松木方,铁杉木方,落叶松木方,澳松木方。这也是木材加工厂常加工的几种木材。松木的生长周期长、年轮细密、木材的质地柔韧,树木的含油量低,松木色泽自然,坚持了松木的自然本性,纹路明白美观。外型朴素大方、线条饱满流通,尽现出色加质感,适用性也较强、经久耐用。所以运用松木原料加工制造的木方质量仍是很好的。
如今多见的有铁杉木,杂木,松木,杨木。铁杉单调后的木方尺寸很安稳,具有上佳的耐磨性。有出色的加工功用,易于停止机械加工。对钉子和螺丝具有良好的咬合力。
木方,俗称为方木,将木材依据实践加工需求锯切成一定规格外形的方形条木,普通用于装修及门窗资料,构造施工中的模板支撑及屋架用材,或做各种木制家具都能够。
废旧木材是指已经完成原来使用功能后而被废弃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来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业产出的加工剩余物,运输业及包装业产生的废弃木质材料(如木质托盘、包装箱板、集装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园等地绿化过程中修剪树木产生的枝丫材与灌木,房屋建筑与拆迁产生的废旧木材,家庭及办公用木制品更新换代所产生的废旧家具(如桌椅、床、书橱、橱柜、木沙发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经过防腐、阻燃处理的废弃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铁路用枕木及输变压电用电杆等。废旧实体木材主要包括废旧家具、实木地板、门和窗户的边框、建筑工地上废弃的建筑木方、实木托盘、实木包装箱、房屋的檩条、梁、柱等。废旧实体类木材占废弃木质材料总量的2/3以上,其数量也相当可观,由于这些木材仍然在力学强度和功能上仍然保留着实体木材的性能,若对其合理有效利用,加工出的产品附加值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