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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瑶海区代开医院病假条,全心全意为您服务

    2024-11-14 04:00:01 65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免训申请

    ____________学院21级____________专业学生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原因,特申请免训。本人承诺:免训期间,严守学校纪律,服从学校安排。

    现将免军训证明附后,恳请学校武装部批准。

    本人签名:__________

    本人电话:__________

    年 月 日

    欢迎光临!我们专业提供各大医院病假条、病假单、病例单、医院证明、诊断证明、化验单、CT报告单、B超单、病例诊断证明、结扎上环证明、医院病假单、三甲医院病假条、医院诊断证明书、医院病历证明、医院住院证明、医院出院证明、医院怀孕证明、医院流产证明、人流手术证明单、医院引产证明、医院死亡证明、医院病危通知书。

    取病历需要携带身份证,其他方面一般不需要,主要是复印件,原件医院保存。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

    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例如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等。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十条:

    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

    第十一条:

    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四项包括:

    1、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2、健康教育;

    3、预防接种;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

    6、老年人健康管理;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

    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11、中医药健康管理;

    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13、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14、健康素养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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