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上海市宜山路62号

    联系:王先生

    手机:

    微信:

    小程序

    上海徐汇区代开B超单怀孕证明,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2024-11-25 01:16:01 259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总之,现在很多情况都会要求开具各式各样的医院证明,包括公司请病假,怀孕休假,学校办休学,免军训,免体测等等。如何开具病历证明?病例证明如何办理?什么情况才能开具诊断证明?复杂也好,难办也好,放轻松一点,我们愿意为您代劳!

    《劳动法》关于职工病假的规定如下:

    1、职工患病或者因工负伤期间,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内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津贴或者疾病救济费用。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在就医、怀孕、分娩、哺乳期间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医疗、妊娠、分娩、哺乳期满。

    B超,即B型超声检查,是一种使用B型超声诊断仪诊断人体疾病的检查诊断方式。B超在临床上应用很广泛。通过B超可获得人体内脏各器官比较清晰的各种切面图形。B超比较适用于肝、胆、肾、膀胱、子宫、卵巢等多种脏器疾病的诊断。

    疾病诊断证明出具办法

    为了方便病人就医, 在保障病人隐私的同时提高服务效率, 规范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开具,特作如下规定: 一、 患者门诊、 住院病人疾病诊断证明书开具后应 3日内在门诊服务台盖章 (包括门诊休息一个月以上的假条) 二、门诊病人就医完成后需要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的, 医师应当核实病人身份 写疾病诊断证明。一个月以上的假条需有科主任签字并盖章确认。门诊服务台应核对疾病 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及有效身份证明(驾照、等)后,在门诊就诊病历和疾病诊 断证明书上盖骑缝章。门诊医师应当主动提醒患者及时复诊,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并盖章。 三、原则上不同意补疾病诊断证明,尤其是假条,特殊情况下,确需补病假条时应注意: 1.患者就诊补假时,诊治医师必须在门诊病历上写清楚病情、休假等情况 2.补病假条时,病假条上日期为此次来院就诊日期,建议休假时间应注明。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1086935 次     店铺编号35224546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百业信息     专属客服:李春琳    

    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