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诊病人应重点记述前次就诊后各项诊疗结果和病情演变情况;体检时可有所侧重,对上次的阳性发现应重复检查,并注意新发现的体征;补充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特殊检查。三次不能确诊的患者,接诊医师应请上级医师诊视。与上次不同的疾病,一律按初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
门诊病历
1、每次就诊均应填写就诊日期,急诊病员应加填具体时间。
2、请求其他科会诊时,应将请求会诊目的、要求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清楚,并由本院高年资医师签名 .
3、被邀请的会诊医师(本院高年资医师)应在请示会诊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
4、门诊病人需要住院检查和时,由医师填写住院证。
5、门诊医师对转诊的病员应负责填写病历摘要。
6、法定传染病应注明疫情报告情况。
办理出院携带资料如下:
1.自费患者/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患者:出院诊断证明、出院记录、身份证、就诊卡;
2.职工医保患者:出院诊断证明、出院记录、身份证、就诊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城镇职工医保入院证、城镇职工医保出院证(红绿色单据),CT报告单(如有)、核磁共振报告单(如有);
3.意外伤害医保患者:出院诊断证明、出院记录、身份证、就诊卡、意外伤害公示单;
出院证明应该怎么开
1、出院后携带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清单找主管医生即可开取。
2、出院后,携带病历、清单、诊断书找主管医生开具出院证明,去收费处盖医院公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