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履约保函担保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人需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并签章。
2、提交保函的背景资料,包括合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3、提供相关的保函格式并加盖公章。
4、提供企业近期财务报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5、落实银行接受的担保,包括缴纳保证金、质押、抵押或第三者信用保等。
6、由银行审核申请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项目可行性、保函条款及担保、质押或抵押情况。
7、缴纳保函费用:每笔按保函金额的5‰一次性收取,为100元后,可对外开出保函。
办理履约保证函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工程承包合同或购销合同的原件及已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在对外工程承包中,工程业主一般保留5-10%的工程款作为预留金,待工程保用期满而又无缺陷时再支付给承包商。如承包商需要业主支付全额而不扣预留金时,应提交银行开立的保留金保函,保证在工程保用期满时,如果收到业主关于工程有缺陷的书面通知时,银行负责归还预留金。
保留金保函的审核重点
审核工程类的质保金保函的重点有三项:
1、质保金保函的生效应该以尾款的支付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 业主支付5%的尾款, 承包商就交付5%的质保金保函;业主支付10%的尾款, 承包商就交付10%的质保金保函。应该避免在业主还未交付尾款的情况下, 承包商的质保金保函却提前生效的规定。
2、质保金保函的金额不应该超过工程尾款的金额,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或10%, 多不能超过10%。
按照《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京人社监发〔2018〕157号)、《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程序》(京人社监发〔2018〕228号)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农民工工资保函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在京企业应以银行保函方式建立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发生欠薪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急保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制订以下工作流程。
一、工作流程
1.四川进京施工企业携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需有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前往四川省驻京建管处企管科处领取《农民工工资付款承诺》。
2.企业携带《农民工工资付款承诺》到北京市范围内可开具保函的任意一家银行开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
3.企业将银行开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交四川省驻京建管处,由四川省驻京建管处集中报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向企业发放《北京市农民工工资银行保函回执单》。
二、注意事项
1.原在京企业中已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且账户尚未撤销的,应先开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再办理撤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相关手续。
2.新进京企业应于办理完进京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开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
3.保函金额: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少于10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不少于50万元。
1、投标保函
由投保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的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有限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由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2、履约保函
由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保证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义务的担保。如果承包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或者因故不能完全履约,保证人将赔偿业主因此遭受到的损失,或采取措施保证正常履约。
3、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是指担保人对业主或承包商支付民工工资义务的担保。一旦业主或承包商违约,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担保人将代为支付(之后担保人再向业主或承包商追偿),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预付款保函
由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保证人对承包商履行扣还预付款义务的保证,是业主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以供承包方周转使用,保证承包方将这些款项用于指定工程建设和业主的资金而实施的担保。以防止承包商在收到业主的预付款后将款项挪作他用或宣布破产等。
5、质量保函
也称为“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文件。
6、工程支付保函
又称“业主支付担保”,为保证业主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业主向承包商提供。保证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担保,实行业主支付担保可以有效地防止拖欠工程款现象的发生。
7、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函
应房地产开发商申请,担保人签发以房地产开发商为被保证人,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当发生房地产开发商违反当地政府规定事项时,由担保人进行赔偿。
8、售电保函
担保人为售电企业向电网出具的保证售电企业按照交易中心出具的结算依据,及时、足额与电网企业结算相关费用的书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