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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电子承兑汇票用法,快速办理,省时省心

    2024-11-12 10:08:01 152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对出票人和背书人的效力。根据我国《票据法》第26条,出票人和背书人在交付票据后,即对后手持票人负有法定担保责任。这种责任,在付款人完成承兑行为之前,包含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双重内容。而在付款人承兑之后,只包含担保付款,因为他们已被免于受到由于票据被拒绝承兑而引发的期前追索。

    提示承兑是指汇票的持票人,向汇票上所载的付款人出示汇票,请求其承诺付款的行为。由于提示承兑的目的仅在于请求付款人就是否承担到期付款义务加以确定,所以,对于提示人的资格一般无特别要求。

    由银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银行承兑汇票;信誉卓著的企业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商业承兑汇票。由于市场经济所必需的信用体系在我国尚未完全建立,商业承兑汇票使用范围并不广泛,我们经济生活中大量使用的是银行承兑汇票。

    汇票承兑

    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制完银行承兑汇票后,应将汇票的有关内容与交易合同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填制“银行承兑协议”及银行承兑汇票清单,并在“承兑申请人”处盖单位公章。银行承兑协议一般为一式三联,银行信贷部门一联,银行会计部门一联,付款单位一联,其内容主要是汇票的基本内容,汇票经银行承兑后承兑申请人应遵守的基本条款等。待银行审核完毕之后,在银行承兑协议上加盖银行公章或合同章,在银行承兑汇票上加盖汇票专用章,并至少加盖一个经办人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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