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属于单位的加盖公章在相关窗口办理就可以了。
申请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3.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信用卡对账单、纳税证明等; 4.与卖方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5.担保所需的证明或文件,包括抵(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含财产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书面估价证明(车辆发票价格结合市场公布价格所做的书面估价)、同意保险的文件;质押物需交付质押物或权利证明文件;保证人同意履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合同、有关资信证明材料;或满足信用贷款条件的证明文件; 6.已缴付首期购车款的相关证明;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本息还款 先计算每月贷款余额所产生的利息,将等额还款金额减掉应还利息后再形成当月的还款本金数。在还款初期,由于贷款余额较大,利息占每月还款额的比例就较大,本金归还速度就相对较慢,随着时间的推移,贷款余额逐渐减少,利息的比重逐渐减少,本金的比重逐渐增加。 该种还款方式比较适合那些有固定年终奖金或是有固定年收入的人。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