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沉降正常吗?
轻微的房屋整体均匀沉降属正常现象,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趋于稳定即可。
一般情况下,房屋沉降允许值,应控制在200mm以内。
而当房屋相邻部分的高度、荷载和结构形式差别很大,而地基又较弱时,房屋有可能产生不均匀沉降。不均匀沉降会造成房屋出现结构性裂缝,结构性裂缝多时因结构应力达到极限,造成承载力不足,直接危害到房屋。
对于软土层地基,多层住宅沉降较大,往往呈现凹陷形不均匀沉降。当沉降到一定限度时,在建筑物底层门窗洞口角部会出现裂缝,少数严重的则会发展到二层和三层。
当地基产生过量的不均匀沉降,造成建筑物倾斜,引起上部结构产生附加应力的增加,当不均匀沉降超过建筑物承受的限度时,即造成墙体或楼面开裂等事故,甚至使整个结构严重倾斜,重者可使房屋倒塌。
当您发现自己居住的房子,小区路面出现裂缝,自家门窗墙体,出现裂缝时,极有可能是发生了沉降。那这种沉降是否属于正常范围呢?这就需要寻找专业的检测机构来进行房屋沉降检测。
防护措施 1 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设计方案搭设,由有关突然人员验收后方可使用,水平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保持距离。 2 防护设施验收时应类别逐项查验,并有验收记录。 3 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4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在拆除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置警戒线和相关的标志,应派专人监管。 5 施工单位必须落实防火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明确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管理工作。
机械拆除 4.2.1 当采用机械拆除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4.2.2 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2.3 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 4.2.4 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采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的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4.2.5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且应对吊进行试吊作业,施工中必须保持两台起重机同步作业。 4.2.6 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按照规行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作业。 4.2.7 拆除钢层架时,必须采取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焊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取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4.2.8 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的附属设施及挂件、护拦等。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 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2 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0.1 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建筑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后方可施工。 0.2 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0.3 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0.4 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