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票面必须记载的事项有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行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七项。欠缺其中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
银行承兑汇票是远期汇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之前想提前使用汇票上记载金额,可以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在贴付一定贴息后,即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上的金额(贴现时,银行会直接扣除贴息后将贴现余额打入贴现申请人对公账户)。银行承兑汇票贴息随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的调整而变化。
背书不连续。背书不连续是银行承兑汇票常见的错误,共有2种不连续的方式。
(1)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背书的前手和后手的签章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例如:A转让给B,而在后手签章处却盖了D的印鉴,B与D明显不是一个单位。
(2)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的签章缺字或多字或印鉴不清。例如,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却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或者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A转让给B,B的印鉴盖的不清,致使无法辨认。这样,连续性无法辨认,影响了解付。
(3)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
商业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即为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商业承兑汇票不附带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