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保养的内容
根据电梯维修保养使用管理规定的内容,维修保养包括:日常巡视检查,15日保养、季度保养、半年保养和年度保养;日常维修及专项维修。
日常巡视保养是每天进行巡视,以看、听、嗅、摸为手段,对电梯主要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5日保养为每隔15日定期对电梯各部位进行清洁、润滑、检查和调整,尤其着重对各装置进行检修调试,以确保电梯运行。
季度保养是在15日保养基础上,对电梯不易出现故障和损坏的部位进行较细致的保养,检查修理和简单的调整。
半年保养是在季度保养的基础上,进行较为细致的检查、清洁和调整。
年度保养为在年度检验以前,质量部将组织的电梯维护保养,针对新的年度检验要求进行一次企业内部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年检审报手续。
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的,使用单位应当封存电梯、设置警示标志,并在停用之日起15日内到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电梯在重新启用前,使用单位应当通知电梯保养单位进行检查和电梯保养,并申请定期检验或者监督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对电梯轿厢内部进行装修的,装修结束后,应当通知电梯保养单位进行测试,如果不符合国家特种设备标准要求,应由电梯安装、电梯维保、电梯保养单位进行立即整改,整改经测试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梯是指服务于建筑物内若干特定的楼层,其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于水平面或与铅垂线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轨道运动的运输设备。也有台阶式,踏步板装在履带上连续运行,俗称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服务于规定楼层的固定式升降设备。垂直升降电梯具有一个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的或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导轨之间。轿厢尺寸与结构形式便于乘客出入或装卸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