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a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b根据考勤,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c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d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休学是指学生因故不能继续学习,经学校同意,保留学籍,暂停学习。由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承办。
办理时间学校正常开学期间
承办部门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办理程序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办理休学的流程有哪些
1、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医院有规定:各类医疗诊断证明病历上要有记载,不见病人不开病假、不跨科开病假、不开人情病假、绝不允许开假病假或疾病诊断证明。
病假休息的时间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但医院一般会根据急诊、一般疾病、严重慢性疾病而做相应的休假时间规定。
一般医院都会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审核。
每个医院可能还有不同的流程,除了患者的主治医生需要签字证明外,可能还需要加盖主管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