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是不允许尸体跨界运输,要就地火化,只允许带骨灰,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丧事承办人出具相关申请材料,填写《遗体外运申请表》,由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即可运回。遗体返乡有重要的人文和情感意义,需要遵循当地习俗和规范,保证家属的感情释放和社会秩序的完整性。
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等处理;
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移运证》;
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
在火葬区或土葬改革区的死亡人员,其家属要及时与当地殡葬管理部门联系,由殡葬管理部门按照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凭卫生、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办理运尸手续,并依据当地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火化或土葬。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
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的家属要向县级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如果经过当地殡葬管理机构批准了,也可以使用其他的车辆来运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