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无医院死亡证明,无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无殡葬管理部门运尸证明,而将尸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航部门不予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让遗体完好的送达目的地,让您不必对长途或短途的遗体运输产生任何的顾虑。在运输时更有专业的团队承担遗体的运输任务,司机和道路都是经过您与中心的商讨,制定符合情况的及时送达计划,在给您人性化服务的同时也保证了遗体运输的短时性和准时性。
在火葬区或埋葬变革区的身亡工作人员,其家人要立即与本地殡葬管理部门联络,由殡葬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卫生部,国家公安部,国家民政部《关于使用,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实质,凭环境卫生,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住户身亡殡葬证申请办理运尸办理手续。
根据本地殡葬管理相关要求开展遗体火化或埋葬。尸体的运输,除特殊情况外,由宾仪馆筹办,企业和自己不可私自筹办。凡外地死亡,其尸体正常情况下就地原则尽早解决。若有特殊情况须经运到别的地区,家属要向县之上殡葬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允许出示说明后,由殡仪馆特种车辆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