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标准病假条的实用方法
一、开头
病假条的撰写,与请假条撰写同属一个系列。首先,“病假条”三个字要处于居中位置,表明这份单子的性质。其次,表明向谁请假,顶格写上所要请假的具体人物,可以加上“尊敬的”一词,以示尊重。
二、正文
病假条正文主体的关键在于病假原因,详细说明所患何病,并作出应有的说明,证明其正确性。同时,要写清相关的请假时间,详细说明自身状况,这样才能够获得予以请假的批准。如果病假条的正文内容表意不清,可能会给人一种欺骗的感觉,造成不予批假或者其他现象。
三、结尾
病假条的结尾主要是要表示感谢,以祝福语的形式给人以舒适感,在表达适度礼貌的同时,能够加快假条批准速度。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虽然并不确定病假是否能够得到批准,但提前写好感谢的话,会给人一种大方得体的感觉,让人容易接受。
出院证明只是病例中的一项。出院病例排列顺序如下: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讨论)--会诊记录--手术计划--同意书(包括所有病人或家嘱签字的文件)--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麻醉记录--产科记录--特殊观察表--特殊检查单--器械检查单--常规报告--体温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婴儿记录--质量评分表--其他(蕞后为住院证)
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医学证明是指由执业医师出具的医学证明,如疾病证明、病假证明、死亡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要求门诊医生严格按照症状出示诊断书和病假单,并记录在病历中。严禁给予恩惠。急诊病人的病假证明一般不应超过3天。如果加盖印章,登记证明(或小病历)必须在病假期间有效,过期后不再加盖印章,一般不会开具病假证明。如果是医疗证明(用于退休、辞职、换工作、意外事故等),请持有相关部门的医疗证明和病历,并加盖医院指定的专科医生签名和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