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贷款是指银行向申请购买"合理用途的消费品或服务"的借款人发放的个人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不限定具体消费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客户以“合理用途的消费品或服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途主要有个人住房、汽车、一般助学贷款等消费性个人贷款。
贷款期限长不超过20年(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例,商业贷款一般长期限为20年);同时需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人保证方式(有些银行仅接受抵押或质押的方式)作为贷款担保条件。
个人住房贷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或者城镇居民修房、自建住房,以贷款人认可的抵押、质押或者保证,在银行存入首期房款,借款金额为房款的70%、期限为30年的人民币专项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又分为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三种。
除此之外,还有个人小额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结婚贷款、劳务费贷款以及以上贷款派生出的各种专项贷款。
商业银行自身管理存在缺陷,致使潜在风险增大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虽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但整体管理水平依然不高,难以跳出“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怪圈。由于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开办时间不长,所以在这方面更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通常,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仅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说明,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为重要的有无违法纪录和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进行了解征询,导致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按贷款主体性质分为:
经济组织贷款
企业单位贷款
事业单位贷款
个人贷款
按照贷款用途分为:
企业(经济组织)类
固定资产投资贷款
项目融资贷款
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临时流动资金周转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