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流程主要弄清三个流转:
1.钱的流转:申请人--开证行--议付/通知行--受益人
2.单据的流转:受益人--议付/通知行--开证行--申请人
3.货物:受益人--船公司--申请人
开证行ISSUING BANK:简单来说就是开立信用证的银行,买方在当地自己开户的银行开立信用证,一般情况下只有信誉高有支付能力的客户,银行才能按照客户要求开立信用证,信用证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开立的。一般能开出信用证的银行和客户信誉都不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付款行:一般是汇票当中要求显示的银行,是指信用证上指定承担付款责任的银行。它通常是开证行,也可能是根据信用证规定由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银行不是一次性都出现在一个信用证当中哦,有的是买方的要求,有的是卖方的要求。但如果需要都是要显示在信用条款里面的。所以审证的时候要注意!
通知行跟议付行的差别:首先,业务是不同:通知行是负责通知和修改信用证以及其他信息的通知,不付款。议付银行是负责通知和修改信用证以及通知和支付其他信息。
其次,位置不同:通知行是出口商所在地的代理行。议付银行是谈判银行是付款人所在地的代理银行。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是信用证关系中的主要当事人,根据信用证流程,受益人备齐所有单据后,向通知行提交信用证及全套单据,如果通知行不对信用证进行议付的话,那么其仅仅是接受单据并将之寄给开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