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缺点
信用证的缺点主要是信用证的成本较高,因为开证行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另外,由于信用证的编制较为复杂,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以买卖双方都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来编制信用证。
总之,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信用凭证,也是国际贸易中受信赖的信用工具,它不仅可以确保双方的利益,还可以提高国际贸易的信心,但是由于信用证的成本较高,买卖双方都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来编制信用证。因此,在使用信用证时,双方应该谨慎考虑,仔细研究,以便更好地利用信用证。
在外贸交易里,如果你只做一种收款方式,那跟客户谈判的时候就会失去一些优势。因为客户在你这里没得选择,他可能就会去找另外一个更多选择的供应商;而且,不同的付款方式对于公司的财务和风险管理至关重要。对于2B大额外贸交易,以下是几种常用的收款方式:
T/T(电汇):买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汇至卖方的账户。它是一种快速和相对的方式。
D/P(付款交单):卖方在装运货物后提供交单,买方在接收单据后支付款项。这是一种相对简单的方式,但卖方承担一定的风险。
L/C(信用证):信用证是一种银行担保,确保卖方在提供所需文件后才能收到款项。这是一种的方式,但需要严格遵守信用证的规定。
T/T与D/P,这两种收款方式相对简单,但付款交单方式的风险较高,信用证却是比较复杂但风险相对较小的一种。目前有些国家在特定情况下要求必须采用信用证结算,以确保交易的和可靠,比如我们熟知的“信用证进口大国”孟加拉国、巴基斯坦、阿尔及利亚、尼日利亚、埃及等。所以今天和大家聊一聊”L/C(信用证)“。
确认信用证副本
在确认双方接受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后,建议客户提前提供信用证草本以供审核。注意以下几点:
仔细核对条款:检查信用证内的每一条款是否与订单合同一致,注意是否有可能导致拒付的隐含条款。
保证文件合规:检查文件要求是否符合实际可办理情况,避免无法满足的文件要求。
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一笔交易合同有时可能包括两种不同的支付方式,如部分信用证方式、部分托收方式。即一部分货款,如果80%由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其余20%由出口方在货物装运后,同信用证项下的装船单据,一并委托信用证的议付行通过开证行向进口商托收。信用证部分货款和托收部分货款,要分别开立汇票,全套装船单据附于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托收项下的为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