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担保,是指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工程预付款时,业主这时提供相关证据,可向银行提起索赔,银行有见索即付的义务。是指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农业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或未还部分)的预付款。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应超过承包人收到的工程预付款总额。FIDIC中规定履约保函金额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
从哪些方面审核保函
1、开立银行
a.因为预付款保函的保证人即开立保函的银行承担的是性、直接的付款责任,所以我们要求出具保函的银行应是国际流的,信誉好的大银行,只有这样买方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b.出具保函的银行要和买方的转递银行或往来银行有代理关系,以便买方银行核对印鉴或密押以确定保函的真伪。
2、生效条件
通常情况保函应是一开出就生效的,但在实际业务中,我们经常收到有条件生效的保函,例如有的保函以开立银行收到买方预付款或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的书面确认后才正式生效,这样的条件我们是不能接受的。如果买方付款后,由于各种原因(例如卖方未书面确认)保函不能生效,而卖方又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交货义务,那买方就不能凭保函保障自己的利益。保函也就失去其“承担责任”的意义。
3、开立银行的责任承诺
在保函中,出具保函的银行承诺的内容是重要的,该银行的承诺必须是“无条件的”和“不可撤消的”。“无条件的”即意味着当买方仅凭保函书面称卖方未履行其交货义务,要求出具保函银行按保函金额付款时,买方无需提供其他任何证明,也不管实际原因如何,该银行必须立即无条件地支付保函金额。“不可撤消的”是指保函在开立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是不能撤消的。
4、金额
一般情况保函的金额就是预付款的金额。但对预付款的付款时间和合同交货时间较长而且金额较大的合同,我们在商务谈判中可要求保函的金额为预付款金额加上从预付款支付到买方索偿这段时间的利息,利率买卖双方事先商定。除保函另有声明外,保函担保金额不因合同被部分履行而减少。
5、有效期
从理论上讲,保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卖方不按合同规定交货而买方损失预付款,当卖方履行了交货义务后,保函的作用也就完成了。所以绝大部分保函的有效期从开立日始到装船日但不超过合同迟装船期,原则上说是对的。但笔者在实际业务中发现,这样的条款存在漏洞:
a.保函实际失效时间先于卖方履行交货义务的后期限。对失效地点在中国的保函,当保函失效时,由于时差关系,对于美国卖方而言,还有十几小时才到迟装船期。
b.买方无时间办理索偿手续。对失效地点在卖方所在地的保函,当买方获知卖方未能在迟装船期内履行交货义务,此时保函时效也已到,由于地理位置的差异,买方已没有时间办理有关索偿手续。所以我们应要求保函有效期至合同迟装船期后几个工作日较妥。我们之所以强调是“工作日”主要考虑遇到节假日的情况。
6、其他
a.保函如果因故需要修改,必须事先经受益人和委托人的同意。
b.按惯例,保函受开立保函银行所在地法律管辖。
因银行保函无统一格式,所以我们收到保函时一定要认真审核,一旦出现上述问题要立即要求卖方通知银行进行修改。当然了,为避免来回修改浪费时间,在商务谈判阶段事先就保函基本内容,条件和格式进行商谈,达成一致后作为合同附件。
预付款保函适用范围
预付款保函在国际承包业务中使用时,是由承包人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则由银行向受益人退还该款项。
预付款保函除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使用外,也适用于货物进出口、劳务合作和技术贸易等业务。例如,在成套设备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带有预付性质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价款。在这种交易中,进口人在签订合同后,向出口人开立履约保证书,由银行保证进口人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价款,同时,出口人也向对方开立还款保证书。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货,银行保证及时偿还进口人已付款项的本金及所产生的利息。
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可用于任何项目中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常见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业主或买方为避免承包方或供货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履约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