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要开具死亡证明,不同原因造成的死亡,开具证明的途径也有所不同。比如在医院无效死亡、在家因病死亡,或者其他原因的意外死亡,要根据自己的情况,了解清楚,再去开具死亡证明。
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赶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办理部分提出请求,经赞同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对于外地人员在北京死亡的,如果要将遗体运回原籍,按照有关规定,要提交死亡者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必须持有死亡者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将遗体运回的证明信。遗体要在户口所在地殡仪馆火化,将火化单寄回死亡地民政局。实行土葬的,应当在指定地点埋葬。
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正常死亡人员的遗体应在3日内火化;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火化的,应经殡葬管理机构同意,但多不得超过7日。高度腐败的遗体必须立即火化。患传染病死亡的遗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