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特种紫杂铜
1.主要包括铜加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切头、废次材、半成品、电缆、废料等全铜废料。
2.允许报废的全铜裸线和铜管等全铜产品,但不允许出现水垢、油渍、涂层等。
3.铜废料中,不能包含任何的杂质。
4.也不许包含毛丝、车屑、磨屑和厚度小于1mm的铜板。
第六类、2号紫杂铜
1.主要包括混杂纯铜废碎料,不包含铜合金。
2.含铜量为95%,小含量93%。
3.焊接加工废铜不可以含有太多的铅和锡。
4.油、钢、非金属废料过多。
5.带非铜接头的铜管或含有残留物的铜管。
6.烧过或绝缘的铜线、毛丝、烧过的脆铜线、泥土等。
第十三类、废黄铜铸件
1.主要包括黄铜铸造的机械零部件。
2.不包含黄铜锻件、硅青铜、锰青铜、铝青铜,
3.并且不得有含量超过15%的镀镍材料。
4.不容许铸件尺寸超过300毫米。
第十九类、黄铜杂料边角
1.包括全新的无铅黄铜片或在板上切割的边角料,不含杂质杂物。
2.冲压下小于6毫米的废碎料,不得超过10%。
3.在这当中不能够包含门氏锌铜合金和海军黄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