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轿子运用到娶亲上,早见于宋代,后来才渐渐成为民俗。那时,待嫁的女方在家里打扮停当,凌晨,男方就会派来迎亲的鲜艳的大花轿,这叫“赶时辰”。据说当天如有几家同时娶亲,谁赶的时间早,将来谁就会幸福美满。南宋吴自牧在《梦梁录·娶嫁篇》里有这方面的记述。这一习俗,在现在的泰安市宁阳县沿汶河一带的村庄还十分盛行。
花轿的主要用途是接新娘到丈夫家举行婚礼。新郎如果去迎亲,多为骑马伴随,有时也可乘坐蓝、绿甚至红色的小轿子跟随。但因为婚礼尚未举行,传统上新郎新娘这时候不会同乘一轿。
。唐高宗时,出身寒族的李义府官居宰相,欲为儿子在这七大望姓中娶个媳妇,竟到处碰壁。李相为此怀怨,便劝说皇帝下诏,禁止这七姓子女互相通婚。同时又派人重修《氏族志》,规定不论门第,凡得官五品者皆属士流。从此这七大高门自为婚姻以保持“血统”的门路断绝了。然而这些望族人家不甘受此束缚,照样偷偷地议婚论娶,只因不敢公然冒犯天子诏令,便取消了车马送亲、却扇吹奏等一应公开热闹的排场,改为天黑后弄一乘花纱遮蔽的“檐子”,把新娘抬到男家结婚。对此,唐高宗和唐文宗又追颁过禁止乘坐“檐子”的诏令,以免这些人家瞒天过海,但都有效一时,风头过后,又见卷土重来。
随着理学在南宋的兴盛,这种“从一而终”的观念渐为社会接受,“檐子”取代车马的迎亲习俗亦流行起来。其后果,一方面是嫁出的女子从此失去返归娘家的自由,另一方面她们在夫家的地位也有所巩固,俗谓“我是被你们家用花轿抬过来的”抗辩自卫之辞,就是以这种迎娶礼节为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