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子原名“舆”,早记载见司马迁的《史记》,说明早在春秋时期就已经有轿子了。晋六朝盛行肩舆,即用人抬的轿子。到后唐五代,始有“轿”之名。北宋时,轿子只供皇室使用。宋高宗赵构南渡临安(今杭州)时,废除乘轿的有关禁令,自此轿子发展到民间,成为人们的代步工具并日益普及。
一说此风源自北宋理学家程颐对传统送嫁婚仪的改革。相传古代婚俗中,大夫以上嫁女有“反马”规矩,即女方用车马把新娘送至夫家,小夫妻过上一段日子(通常不少于三个月)后,倘相处和睦,夫家便留下车子,送还其马,叫“反(通返)马”。如果两人合不来,或因其他缘故导致婚姻难以维持,新娘便骑乘自家的马返归娘家,或等夫家甘言求和,或竟从此不回夫家,准备离异。这种风气,自先秦传至唐宋,可见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已嫁妇女的举止还是有一定自由的。
程颐和其兄程颢并称“二程”,都是理学宗师,认为婚姻当以终身夫妇才合“天理”,反对男子再娶女子再嫁。程颐晚年时,家里出了两件事,先是甥女出嫁未几,夫妻失和,骑马返归娘家;接着又是侄媳妇因丈夫暴卒,也骑着马一去不归,不久便改嫁他人。程颐受此刺激,一病不起,死前留下遗嘱:今后程家送嫁女儿,一概不用车马,男方须用“檐子”来迎娶,断绝“反马”之习;反之,程家娶亲,也照此办理,以此确保既嫁女子“从一而终”。程颐死后十多年,金兵内侵,中原骚乱,程家从洛阳迁居池阳,其后一直恪守祖训,所生女子,出嫁时一律坐“檐子”,夫死不归,“守节”终身。
随着理学在南宋的兴盛,这种“从一而终”的观念渐为社会接受,“檐子”取代车马的迎亲习俗亦流行起来。其后果,一方面是嫁出的女子从此失去返归娘家的自由,另一方面她们在夫家的地位也有所巩固,俗谓“我是被你们家用花轿抬过来的”抗辩自卫之辞,就是以这种迎娶礼节为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