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的内容主要有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勘探及采取土试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现场检验和检测。
终根据以上几种或全部手段,对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评价,编制满足不同阶段所需的成果报告文件。
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是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分析存在的地质问题,对建筑地区做出工程地质评价。
在接到一项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时,项目主持人首先应了解包括以下内容:
(1)场地的勘察范围:应以项目的规划图和地形图为准。
(2)场地的勘察阶段:不同的勘察阶段对勘察的要求是截然不同的,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选择场址方案的要求,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施工勘察应符合进一步查明岩土条件或异常情况的要求,因此,勘察要求必须明确勘察阶段。
(3)工程重要性等级和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岩土工程勘察分级的目的是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结合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划分的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直接决定需要采用的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和勘察评价的深度。
场地分类(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Ⅰ类:
1、现行的国家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划分的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场地和地段。
2、不良地质现象强烈发育。(液化)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
4、地形地貌复杂。
5、岩土种类多,性质变化大,地下水对工程影响大,且需特殊处理。
6、变化复杂,作用强烈的特殊性岩土。
Ⅱ类:
1、现行的国家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划分的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场地和地段。
2、不良地质现象一般发育。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一般破坏。
4、地形地貌较复杂。
5、岩土种类较多,性质变化较大,地下水对工程有不利影响。
6、不属于Ⅰ类的一般特殊性岩土。